某水利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 承包合同约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admin2022-07-27  24

问题 某水利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为160元/m3。  承包合同约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各月工程量价款是多少?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选项

答案各月工程量价款、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以及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计算如下:    (1)第一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500×180+700×160=20.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2×(1.2-0.03)=23.63万元 由于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故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2)第二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8.8×(1.2-0.03)=33.70万元    本月监理工程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3.23+33.70=56.93万元    (3)第三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7.2×(1.2-0.03)=31.82万元    应扣预付款为:18.52×50%=9.26万元    应付款为:31.82-9.26=22.56万元    监理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所以本月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4)第四个月:    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2300m3超出400m3,已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超出部分其单价应进行调整。    超过估算工程量10%的工程量为:2700-2300×(1+10%)=170m3    这部分工程量单价应调整为:180×0.9=162元/m3    甲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600-170)×180+170×162=10.494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比原估算工程量3200m3减少200m3,不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其单价不进行调整。    乙项工程工程量价款为:600×160=9.6万元    本月完成甲、乙两项工程量价款合计为:10.494+9.6=20.09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094×(1.2-0.03)=23.5万元    本月监理工程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22.02+23.5-18.52×50%=36.2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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