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65题)

admin2018-04-20  16

问题 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65题)

选项 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
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
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答案A,B,C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我国公安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和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所以A项正确。
    B项:我国检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一方面,各级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并可以直接参与指挥下级检察院的办案活动。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在理论上又被称为检察一体化,所以B项正确。
    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所以C项正确。
    D项: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无权干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改变管辖、在第二审程序中撤销错误的判决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制度,为了保证相对较为复杂和严重的案件由级别相对较高的法院负责审理,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无论在任何情形都不能交由下级法院审理,而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在一定情形下可以交由上级法院审理,所以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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