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14-11-25  21

问题 检察院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应当撤销案件
B、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不起诉决定应当由检察院或者检察委员会作出
D、需要重新侦查的,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并建议重新侦查

答案A,B,C,D

解析 《高检规则》第401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401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第402条规定,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故ABCD项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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