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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7年卷二第59题)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7年卷二第59题)
admin
2017-03-01
21
问题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7年卷二第59题)
选项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逃税罪(原为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
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答案
A,C
解析
选项A,《刑法》第129条规定的丢失枪支不报罪,以不履行及时报告义务为客观方面,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选项B,《刑法》第201条规定的逃税罪[原为偷税罪,《刑法修正案(七)》改为逃税罪],其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两部分,目的行为是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具有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不作为性质;但是手段行为包括做假账等作为手段,也包括不如实申报等不作为手段,故逃税罪既有不作为的构成方式(不作为+不作为),也有作为犯的构成方式(作为+不作为)。
选项C,《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的行为是行为人具有扶养义务而不扶养,故为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选项D,侵占罪中的侵占行为是非法占有,法条中的“拒不返还”与非法占有表达的是同一含义,或表达的是情节严重,侵占行为一般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属作为犯罪(或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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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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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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