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75.9万元。2006年4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5年度有以下问题: (1) 企业以在册职工1000人计算计税工资。在册职工中包括由福利费开

admin2013-09-28  31

问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经自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已缴纳所得税75.9万元。2006年4月税务机关对其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5年度有以下问题:
   (1) 企业以在册职工1000人计算计税工资。在册职工中包括由福利费开支工资的医务室工作人员30人,不包括临时工10人,当地计税工资为月人均800元。
   (2) 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8万元,挂账未作处理。
   (3) 技术转让净收入60万元,未记收入。
   (4) 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0.8万元,年初应收账款余额为0(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准备提取比例为8‰)。
   (8) 固定资产折旧73.4万元为企业提取的折旧50万元(与税法口径一致)和一次性列支的当年12月购买并投入使用的税控收款机23.4万元(取得专用发票,12月通过认证)。
   (5) 因意外事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款4万元,未调整营业外支出。
   (6) 国库券利息收入3万元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
   (7)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万元已在所得额前扣除。
   注: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1) 计算该企业工资事项应调增所得额;
   (2) 计算企业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所得额;
   (3) 计算企业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调增所得额;
   (4) 计算企业技术转让净收入应调增所得额;
   (5) 计算企业坏账准备应调增所得额;
   (6) 计算企业折旧应调增所得额;
   (7) 计算企业应补缴增值税额;
   (8) 计算企业其他事项应调增所得额;
   (9) 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

选项

答案(1) 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工资的职工,不应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临时工应列入计税工资人员基数。因此,企业多列支计税工资数额=20×800×12/10000=19.2(万元) (2) 多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19.2×(2%+14%+1.5%)=3.36(万元) (3) 逾期未返还的包装物押金应确认为当期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并且还应计缴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80/(1+17%)×17%=11.6(万元) 所得税计税收入=80-11.6=68.4(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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