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3年)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3-12
32
问题
(2013年)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额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质押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由于是乙的过失造成质押汽车损坏,因此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甲也可以要求抵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X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是()。
1994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13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是()。
甲将一辆轿车赠与乙并要求乙赡养甲,乙表示同意。甲将汽车交付给乙时,此轿车的刹车不灵,但甲、乙对此均不知情。后乙驾驶该轿车出游,由于轿车的刹车不灵,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乙受伤。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有()。
A、B企业于2012年5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20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B企业于5月10日提交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5月20日提交B企业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200万,出票日期5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银行。6月1
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4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4年2月
2011年3月19日,因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
随机试题
色谱检测限和定量限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18年3月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4万元。另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2018年3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甲公司因无法偿还乙公司(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货款,于2016年8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通过增发17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抵偿上述债务,股票发行价为2800万元。乙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360万元坏账准备,并将取得的股
在下列歌手中被记载为“喉啭一声,响传九陌”的是()。
在课堂上,如果学生完全正确地回答了教师提出的问题,教师便没有必要对学生的回答做出评价了。()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
根据以下图形资料,回答问题。根据图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求极限
对长度为n的线性表进行顺序查找,在最坏情况下所需要的比较次数为()。
ThehistoryofindigenouseducationprovisionthroughoutAustralia’sremoteareasisrepletewithinstancesofneglect,infr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