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A公司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2月1日,A公司因合同违约被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赔偿违约金900万元。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A公司经

admin2016-03-21  16

问题 A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A公司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11年12月1日,A公司因合同违约被B公司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赔偿违约金900万元。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A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7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A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7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为175万元。
(2)2012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A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500万元。A、B公司均不再上诉。
其他相关资料:A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2年2月28日;201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2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A公司调整201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1)记录应支付的赔款,并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预计负债 7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 (3)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 贷:盈余公积 15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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