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合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7-05-10  21

问题 2013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合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56+14)÷(1—30%)×30%=30万元
B、56÷(1—30%)×30%=24万元
C、(56+14)×30%=21万元
D、56×30%=16.8万元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十加工费)÷(1—比例税率)=(56+14)÷(1—30%),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即应纳税额=(56+14)÷(1—30%)×30%,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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