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
admin
2022-10-09
31
问题
案例:
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次日,双方办理了货车所有权登记。
2011年11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年6月建成。
2012年8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6个月。
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1月26日,甲公司将20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1万元。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将20台货车卖给戊公司。
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
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350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是否对货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丁公司对货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只有房屋租赁的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的租赁,承租人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Q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与王某依法签订合同,张某将所有的一辆别克汽车卖给王某,价款20万元,汽车已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尚未交付;后李某表示愿以22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汽车,张某同意,李某交付全款并提走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为开业庆典,将一块玉石交给雕刻家乙,委托乙亲自雕刻玉雕一座作为开业当天的摆件;双方约定,雕刻成果不得留置。雕刻完成后,甲公司发现玉雕效果极不理想、显失水准,经了解,玉雕为乙的徒弟完成,遂拒绝支付报酬,乙将该玉雕扣留。根据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经营者从事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违法性认定时,无需考虑其行为是否有正当理由的是()。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有资产的是()。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在下列()情形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
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2012年9月1日,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在诉讼中,乙公司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甲公司拟提出下列主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一批翡翠,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翡翠,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莱固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王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固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固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王某任职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各级公安机关的()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执法监督工作。
对于结核性腹膜炎腹痛的特征,下述哪个不符合
A.NPC7:3B.NPC5:5C.150kcal:1gND.100kcal:1gNE.24~32kcal/kg/d一般给予肠外营养的热氮比为()。
1877年1月27日,德国颁布了《法院组织法》,其中规定的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是:()
背景:某地政府委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住宅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6层,建筑面积2200m2。共有甲、乙、丙丁等8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最终乙施工单位中标,并于2008年8月1日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
两个变量之间完全相关是指()。
个性心理包括()。
2011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481.4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亿元,增长20.7%;第二产业增加值390.7亿元,增长20.5%;第三产业增加值77亿元,增长12.5%。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2.8:79.1:18.1转变为
下列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的是()。
Access数据库中哪个数据库对象是其他数据库对象的基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