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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4-10-17
34
问题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被害人进行告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B、对于缺乏罪证,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C、对于自诉案件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立案
D、自诉人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有错误的,应当撤销原裁定,并且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答案
A
解析
《刑诉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A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263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二)缺乏罪证的;故BC正确。《刑诉解释》第265条规定,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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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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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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