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通过分期付款买卖向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为25万元,预付20%后分10年付款,每年支付2万元。第一年,张某支付了2万元,以后连续3年,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价款。此时,汽车公司主张解除合同而与张某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张某通过分期付款买卖向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为25万元,预付20%后分10年付款,每年支付2万元。第一年,张某支付了2万元,以后连续3年,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价款。此时,汽车公司主张解除合同而与张某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3-12-28
33
问题
张某通过分期付款买卖向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为25万元,预付20%后分10年付款,每年支付2万元。第一年,张某支付了2万元,以后连续3年,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价款。此时,汽车公司主张解除合同而与张某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汽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汽车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
C、汽车公司无权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只能解除合同
D、汽车公司无权解除合同,但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
A,B
解析
依《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张某未支付到期价款金额为6万元,已经超过全部价款25万元的1/5,即5万元,故汽车公司有权采取法律赋予的权利,即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支付全部价款,若其解除合同的,并可以要求张某支付汽车的使用费。故本题应选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D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如果王肖在1999年3月柳玉向法院起诉前两年已离家出走,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法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发现柳玉怀孕已3个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家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后双方果然在此问题上发生争议,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
甲与其他两个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此前,甲曾向乙借款5万元,一半用于合伙的出资,一半用于自己房屋的翻新改造。食品厂经营半年后,获纯利3万元,恰在此时,甲的房屋因一场大火烧毁,乙遂要求甲偿还借款,而甲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对此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中,不会涉及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A市甲加工厂与B市乙养鸡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2004年9月15日前,乙向甲供应5万只活母鸡,以便甲将这批鸡制作成烧鸡,在国庆节投入市场。9月27日,乙厂才把5万只活母鸡送至甲厂,甲厂拒收。乙厂再三称自己在A市人生地不熟,母鸡拉回B市,自己损失太大,准
我国的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日本人向美国人要求侵权赔偿的案件。本案不适用哪个国家的诉讼法?()
某合营企业约定的合营期限即将届满,由于该企业营运良好,投资双方决定延长合营期限,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甲乙是相处很好的同事,乙在困难时甲借给他5000元钱,借期1年,因双方是好朋友,当时没有打欠条,也没有别人知道这件事。1年后,乙没有还钱,甲起诉到法院。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常某欠赵某5万元借款一直以无财产为由未还,现在赵某查实常某在甲地有一栋房屋。常某住所地为乙地,但经常居住地为丙地,原借款合同在丁地履行。现赵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赵某不能向哪些法院提出申请?()
某县人民法院刚刚审结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未上诉。不久,该县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进行工作检查的时候发现,该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缺乏证据,遂指令该人民法院再审。县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的指示后,马上进行了再审工作,该县人民法院以下
随机试题
胰岛素生理功能是()。
某实验室严格遵循国家标准GB/T20032302-T-361进行定量检验的室内质量控制,从获得的大量数据计算出检测尿素(μmol/L)的均值为6.45,标准差(s)为0.44,变异系数(CV%)为7%。A.6.45B.0.44C.7%D.0.88
急性胆管炎、胆管结石的典型症状是
在单位成果质量评定中,质量等级包括()。
证券投资政策包括()。
2017年4月,某县国税局管理科接到举报,该县A企业有偷税行为。遂以管理科的名义下发检查通知书,派检查人员李刚到A企业检查,并出示税务检查证。A企业拒不提供纳税资料,县国税局核定其应纳税额3万元,责令其4月15日之前缴纳。4月7日李刚发现该企业将大量商品装
某公司贷款5,0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为7%。每年付息,到期还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筹资费用忽略不计,则该笔资金的资本成本率为()。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有哪些?
隋唐时期的“十恶”大罪中,属于违反典礼教化的犯罪是()。
极简主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