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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乙诊所二楼平台手持一根长6米铝合金长杆玩耍时,铝合金条与该诊所门诊楼东侧距该门诊楼2.5米远处设置的变压器引线接触,甲当场被高压线击伤,经诊断为重度电击伤并失血性休克。经查,该变压器的所有权人是乙诊所,经营者是丙电力局。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甲在乙诊所二楼平台手持一根长6米铝合金长杆玩耍时,铝合金条与该诊所门诊楼东侧距该门诊楼2.5米远处设置的变压器引线接触,甲当场被高压线击伤,经诊断为重度电击伤并失血性休克。经查,该变压器的所有权人是乙诊所,经营者是丙电力局。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15-08-21
39
问题
甲在乙诊所二楼平台手持一根长6米铝合金长杆玩耍时,铝合金条与该诊所门诊楼东侧距该门诊楼2.5米远处设置的变压器引线接触,甲当场被高压线击伤,经诊断为重度电击伤并失血性休克。经查,该变压器的所有权人是乙诊所,经营者是丙电力局。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的人身伤害只能由丙电力局承担侵权责任
B、甲的人身伤害只能由乙诊所承担侵权责任
C、乙诊所应当对甲的人身伤害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D、丙电力局可以甲具有过失而免责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表述的情形属于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据此,本题中,首先。单纯就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致人损害责任而言,变压器的经营者是丙供电局,甲的人身伤害应当由经营者供电局承担,而不是由所有人乙诊所承担。其次,乙诊所毕竟属于变压器的所有权人,这决定了乙诊所对变压器的维护、管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有义务提醒病人潜在的危险,但是乙违反了该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不能仅仅认为甲的人身伤害只能由丙电力局或只能由乙诊所承担侵权责任,只能认为丙电力局承担主要责任,乙诊所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故A、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正确。本题中,甲在乙诊所二楼平台手持一根长6米的铝合金长杆玩耍,尽管该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但并不能据此认为甲具有过失,因为乙诊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完全排除甲存在过失的心理,因而丙电力局不能以此作为免责事由,从《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可知,经营者丙电力局的免责事由是受害人故意和不可抗力,但不包括过失作为免责的情形,因此,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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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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