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市龙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挪用公款将赵保卫、张延法二人刑事拘留,后经过调查又决定将其逮捕。在逮捕期间,检察院又批准对张延法和赵保卫进行取保候审。调查结束后,龙乡区人民检察院以赵保卫、张延法犯贪污罪向龙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乡区人民法院经审查退回检察院补

admin2015-11-05  36

问题 南海市龙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挪用公款将赵保卫、张延法二人刑事拘留,后经过调查又决定将其逮捕。在逮捕期间,检察院又批准对张延法和赵保卫进行取保候审。调查结束后,龙乡区人民检察院以赵保卫、张延法犯贪污罪向龙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乡区人民法院经审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但因检察院仍未获取新的证据,龙乡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龙刑初第63号刑事判决,宣判赵保卫,张延法无罪。赵保卫、张延法在被逮捕期间,龙乡区检察院以贪污罪让赵、张二人上缴赃款。在羁押期间,赵保卫先后5次交给龙乡区人民检察院现金61500元。张延法则一次性交给龙乡区人民检察院现金20000元。龙乡区人民法院(2011)龙刑初第63号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已分别将检察院转来的钱款退回给赵、张两人。赵收7385元,张收7735元。留在龙乡区检察院的款项,至今未退还。于是,赵保卫、张延法向龙乡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给予刑事赔偿,返还非法扣押的现金66380元,并要求赔偿扣押现金期间的经济损失等。龙乡区人民检察院对赵、张的申请一没立案,二没予以答复。
    问题:
若张延法、赵保卫提出被拘留、逮捕的刑事赔偿,是否应当支持?如何赔偿?

选项

答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若张延法、赵保卫提出被拘留、逮捕的刑事赔偿,后者应当支持。因为拘留措施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的,且拘留时间没有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对于错误逮捕的赔偿要求可以支持,符合第17条的规定。被羁押期间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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