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08—卷一—50,单)

admin2017-06-13  41

问题 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08—卷一—50,单)

选项 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   
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   
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   
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法官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依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该准则规定: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和尴尬。结合本题,邱法官如果与该律师同坐一席,很容易给公众造成不廉洁、不公正的印象,因此应当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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