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宋某与齐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因宋某家暖气漏水浸湿了楼下齐某家的木地板而发生纠纷。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聘请了明光律师事务所甲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律师为其进行了调查取证活动,并做好了诉讼准备。此时宋某也慕名找到甲律师,要求该律师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在
宋某与齐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因宋某家暖气漏水浸湿了楼下齐某家的木地板而发生纠纷。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聘请了明光律师事务所甲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律师为其进行了调查取证活动,并做好了诉讼准备。此时宋某也慕名找到甲律师,要求该律师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在
admin
2014-06-10
20
问题
宋某与齐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因宋某家暖气漏水浸湿了楼下齐某家的木地板而发生纠纷。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聘请了明光律师事务所甲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律师为其进行了调查取证活动,并做好了诉讼准备。此时宋某也慕名找到甲律师,要求该律师担任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甲律师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拒绝继续为齐某代理,接受宋某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B、拒绝为宋某代理,建议其到其他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
C、将宋某介绍给本所乙律师,由乙律师担任宋某的诉讼代理人
D、同时接受齐某和宋某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
1,4,8
解析
利益冲突是指律师对委托人的代理将因律师自身的利益、律师对其他现行委托人、前委托人的职责或者其他职责而有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的状态。利益冲突可以分为律师——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又可以分为同时性利益冲突和连续性利益冲突。本题主要涉及委托人之间的同时性利益冲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64条规定:“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本案中,齐某和宋某是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二者之间具有利益冲突。所以,甲律师在已经接受了齐某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不得再接受宋某的委托,因此选项D错误。律师的同时性利益冲突规范还要求,在同一案件中,律师事务所不得委派本所律师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但本县(市)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所以本案中,甲律师也不可以将宋某介绍给本所乙律师,由乙律师担任宋某的诉讼代理人,选项C也是错误的。《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所以,甲律师接受齐某委托后,没有上述法定情形是不可以拒绝继续为齐某代理、接受宋某委托的,因此A选项也是错误的。因此,在本案这种情况下,甲律师唯一的正确做法只能是继续为齐某代理而拒绝接受宋某委托,建议宋某到其他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选项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8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题)。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下列与犯罪故意和共犯有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刘某,17岁,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甲国人约某在甲国侵吞了乙国某公司大量的资产。为逃避刑事处罚潜逃至丁国,在潜逃中约某曾对丙国船舶实施了海盗行为。设甲、乙、丙、丁四国间无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依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检察人员职业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经常住所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李西在甲国死亡并未留有遗嘱,他在甲国留有一处农庄、一处别墅,还有存款、股票及珠宝等,在中国还有一处房产,并留有存款。其在中国的儿子为继承其遗产诉诸中国法院。甲国的冲突规定则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
甲国的种族隔离政策导致种族冲突,造成平民伤亡,安理会经讨论决定制裁甲国,乙国是参与制裁的国家之一,甲国是1949年日内瓦四个公约的当事国,乙国不是。依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是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禁止的?()
现行法律援助条例对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具体法律援助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据其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
胡某纠集杨某等6人组成“天龙会”,自认首领,为募集活动经费,杨某等人共盗窃3次、抢劫2次,杀死1人,重伤5人,非法所得3万余元,上述犯罪行为,胡某有的知道,有的并不知晓,其中他只参与抢劫1次,胡某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场外交易市场的有()。
A.痰结核菌检查B.胸部X线检查C.胸部CT检查D.结核菌素试验E.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确诊肺结核最特异的方法是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形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厢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
对于采用建设项目总承包模式的某建设工程项目,其项目管理规划可以由( )编制。
从艺术语言上讲,梁楷的《泼墨仙人图》采取了()艺术语言。
被称为人体“血库”的最大的淋巴器官是()。
行政实施是指从行政决策一经形成或最后批准时起,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决策、实施决策的全部活动或整个过程。下列不属于行政实施的一项是()。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 B、 C、 D、 C
Futurepredictionenjoysthepopularitythesedays,astraditionallyfoundinChineseAstrology,andnowinonlinepsychicread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