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财务部8月15日开出一张面额为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乙宾馆支付会议费,8月20日乙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于是便退票,并对该企业处以1000元的罚款。乙宾馆要求该企业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

admin2011-05-30  26

问题 甲公司财务部8月15日开出一张面额为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乙宾馆支付会议费,8月20日乙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于是便退票,并对该企业处以1000元的罚款。乙宾馆要求该企业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9月6日,该公司向A企业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财务部为其开具了一张50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的收款人为A企业,付款人为丙银行。由于受市场的影响,该业务的实际结算金额为55万元,该企业在汇票上签了章,并按规定填写了相关内容。A企业接受了该汇票后到丙银行提示付款时,丙银行拒绝承兑。
乙宾馆向其要求支付2000元赔偿金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不符合规定。按有关票据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该企业可要求赔偿的金额应为200元(10000×2%)。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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