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租金共计1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乙公司将6万元的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资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租金共计1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乙公司将6万元的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资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
admin
2019-05-22
25
问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租金共计1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乙公司将6万元的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资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A公司和B公司,A公司和B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均未依约交付挖掘机。
因戊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分两次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
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但未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未告知大王,便将挖掘机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方某。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当A公司以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对挖掘机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时,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公司的主张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6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
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有关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和乙(均为15周岁)为游泳健将,因甲打算去国外训练但经费不足,于是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某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对此借款合同,甲、乙的父母均不予追认。下列有关担保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
张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65%与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已知,公司章程并未对股东表决权作出规定。有关甲公司的合并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有助于明确诊断的急性中毒是
做好井巷支护是防止地压灾害的有效措施之一。一般来说,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较发育岩层、软弱层岩、遇水碎胀或泥化岩层、揭露后易风化岩层都需要加强支护,对于软弱岩层巷道,最有效的支护方式是()。
某县国税局对某建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违法使用发票。2012年3月6日。县国税局向建材公司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建材公司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012年3月15日,县国税局对建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西汉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强盛的朝代之一,有()传扬后世。
【2015河北沧州】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批准。
公民道德建设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纪检监察部门本是为保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而组建的系统内监督机构,检察机关则行使侦监、起诉、反贪、反渎等职能。这两大机关虽各有其权限,互不隶属,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职能又有交叉与重叠。整合反腐资源,理顺办案程序,对于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和刑事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Sincethefatherdiedayearago,therehasbeen______inthefamilyaboutthedivisionoftheestate.
前所未有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