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56题)

admin2018-05-10  23

问题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56题)

选项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答案A,B,D

解析 A正确: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乙占有房屋,该占有是基于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中乙所享有的债权而为的占有,属于有本权(本权为债权)的占有,所以乙为有权占有。
B正确:根据概括继承规则,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须一并承受被继承人生前所享的权利和所负的义务、本案中,丙继承了甲的房屋,须一并承受甲生前所负的义务,包括甲、乙间买卖合同所约定的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此时房屋买卖合同的债权债务发生概括承受,乙为权利人,丙为义务人,乙仍可基于合同债权对丙主张有权占有。
C错误:根据上述分析,乙的有权占有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由于债权具有相对性,基于债权而产生的有权占有也具有相对性。即在甲生前,乙可向甲主张有权占有,在甲死后。丙概括继承甲的权利和义务,乙可向丙主张有权占有,但是乙不可向丁主张有权占有,因为丁不是乙的债务人。
D正确:丁为房屋所有权人,乙为房屋现时的无权占有人(相对于丁而言),丁可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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