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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第52题)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第52题)
admin
2017-03-14
36
问题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第52题)
选项
A、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答案
A,B,C
解析
①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甲与丙婚后购买的房屋,虽仅登记在甲一人名下,亦应认定为甲、丙共同共有。故A选项错误。②婚姻法与物权法均未规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丧失其对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权益,B选项的表述并无法律依据,故B选项错误。③《民法通则》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24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甲乙的子女与丙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无权申请宣告丙失踪。故C选项错误。这是司法考试第一次考查宣告失踪制度。④为了维护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离婚自由),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原则上不允许代理,但有例外,《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若甲因中风确实不能出庭参与与丙的离婚诉讼,可由甲出具书面意见(作出与丙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委托自己的子女向法院出具该书面意见(此时,甲的子女系甲的传达人,而非代理人)。除了离婚的意思表示不能代理外,有关甲、丙夫妻财产分割的诉讼,可以代理,甲可委托其子女作为代理人。故D选项正确。⑤题外话:离婚的意思表示不能代理有一个例外。这个例外仅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法解释(三)》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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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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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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