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工程施工单位与一矿井洗煤厂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要求:(1)施工单位土建工程不得分包,设备安装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2)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必须与矿井主井井口房施工安排相对应,以确保皮带走廊与井口房工程施工的衔接;(

admin2015-05-13  22

问题 1.背景
某工程施工单位与一矿井洗煤厂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要求:(1)施工单位土建工程不得分包,设备安装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2)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必须与矿井主井井口房施工安排相对应,以确保皮带走廊与井口房工程施工的衔接;(3)工程施工延误工期每天罚款1000元,提前工期每天奖励500元。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由于没有基坑工程施工维护方面的经验,将基坑维护工程分包给了一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但仍由自己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选煤设备的安装经业主同意分包给了一安装单位。由于雨季施工,影响了皮带走廊的施工工期,没有能够保证与井口房的施工衔接,使工程多增加费用20万元。因工程建设大检查,业主部分手续未办理,工程被停工,补办手续到恢复施工共延误工期20d;另外设备安装单位违章电焊,被罚款1.0万元。实际工程比原计划推迟30d竣工,工程结算时业主开出了罚款3.0万元的罚单。
2.问题
业主开出的罚单费用计算是否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业主开出的罚单费用计算不合理。根据合同第(3)款的约定,延误工期每天罚款1000元。本工程建设中,第一项工期延误是雨季施工,耽误了皮带走廊与井口房的施工衔接,该项工期延误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第二项工期延误是业主部分手续未办理造成的,不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因此,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时间是10d,应罚款1.0万元,加上违章用电罚款1.0万元,只能罚款2.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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