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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有一台进口踏步机出售,遂在某网站张贴公告。马某看到出售信息后,立即与刘某取得联系,4月5日,马某到刘某处看过该踏步机,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5万元,分5期支付,当日支付1万元,之后每月1日支付1万元,8月1日付清全款;付清3万元时,马某取走
刘某有一台进口踏步机出售,遂在某网站张贴公告。马某看到出售信息后,立即与刘某取得联系,4月5日,马某到刘某处看过该踏步机,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5万元,分5期支付,当日支付1万元,之后每月1日支付1万元,8月1日付清全款;付清3万元时,马某取走
admin
2017-11-17
26
问题
刘某有一台进口踏步机出售,遂在某网站张贴公告。马某看到出售信息后,立即与刘某取得联系,4月5日,马某到刘某处看过该踏步机,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5万元,分5期支付,当日支付1万元,之后每月1日支付1万元,8月1日付清全款;付清3万元时,马某取走踏步机,但付清全款时所有权转移;如果马某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0%时,刘某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刘某有权主张“如果马某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0%时,刘某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的约定( )。
选项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E、条件成就时生效
答案
B
解析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违反上述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可以主张该约定无效。本题中,约定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10%,就有权解除合同,损害了买受人的利益,故买受人有权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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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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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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