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甲与警察乙一起出差外地,途中甲的行李(内有枪支)被丙偷盗。甲打算立即报告,但是乙劝说甲不要报告,称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结果,甲听信而未报告。丙见偷盗的行李中有枪支,伙同朋友丁一起实施了持枪抢劫行为。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1-25  32

问题 警察甲与警察乙一起出差外地,途中甲的行李(内有枪支)被丙偷盗。甲打算立即报告,但是乙劝说甲不要报告,称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结果,甲听信而未报告。丙见偷盗的行李中有枪支,伙同朋友丁一起实施了持枪抢劫行为。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乙成立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共犯
B、因丢失枪支不报罪是过失犯罪,故乙不成立教唆犯
C、丙成立盗窃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D、丙、丁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129条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故意犯罪,但是故意无需认识到结果,只需对不报告行为有故意就可。乙可构成教唆犯,故A项正确,B项错误。丙并无盗窃枪支的故意只有盗窃一般财物的故意,成立盗窃罪;丙盗窃之后持有枪支的行为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故C项错误。丙伙同丁抢劫,成立抢劫罪,其持枪行为属于加重情节,并非结果加重犯,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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