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dmin
2015-09-11
25
问题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答案
D
解析
司法效率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提高办案效率,不拖延积压案件,及时审理和结案,合理利用和节约司法资源。
司法效率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对法律负责,不断改进工作,迅速及时进行司法活动,在司法、诉讼的各个具体环节都要遵守法定的时限;同时,司法程序的设计还应使当事人以最少的耗费利用诉讼制度。故B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法官应该督促当事人按时完成诉讼活动。
司法效率大致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司法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几个方面。故A项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是司法永恒的目标追求,提高司法效率是适应我国社会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司法过程中,宜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当代社会的法律和司法不仅仅要追求正义,而且还要以效率作为正义的补充。故C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w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南园公司拖欠海达公司电脑款10万元,海达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过审查向南园公司发出要求其支付10万元的支付令。南园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定价不合理,愿意支付其中的8万元,而另外的2万元不应当支付。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哪项是正确的?()本案中,森林大酒店的错误为下列哪项所述?()
根据香港基本法,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全国性法律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公布或立法实施?()
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成了一栋房屋,并将该房屋出租给乙公司,每月得租金1万元。后被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甲公司的行为和取得的租金收入进行恰当处置的方式?
根据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必须提请下列哪一机构批准?()
甲个人独资企业准备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列关于独任仲裁员方式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有()。
随机试题
阅读下面《长恨歌》中的一段文字,回答问题: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逦迤开。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这段话主要运用了几种抒情方法?分别是什么?
半桥粒
对于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
分包单位应当在()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对合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可以依据()。
某企业“应付账款”总额期初贷方余额为40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为100000元。该总账设有两个明细账:甲公司期末借方余额为20000元,乙公司期末贷方余额为70000元。结账后发现乙公司明细账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多记了30000元,则“应付账款”总账的期末应
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汇票的出票日是2012年3月1日,到期日为2012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信息中心在满足与信息相关的战略时,需要执行的职能包括()。
图书再版是对原书作较大修改后重新排版印刷。图书再版时,著作权人有权修改内容,出版者也有权改变版本种类。再版的图书,不可再用原书号,必须用新的书号;除书名外,其他如封面装帧、开本、版式等都可以重新设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图书再版的是()。
Adamswasso______thathisfriendsdidnotbotherto______him,becausetheypresupposedthathewouldpayscantatten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