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6年真题)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黄,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2016年真题)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黄,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dmin
2018-05-15
27
问题
(2016年真题)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黄,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选项
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答案
C
解析
爆炸罪与以爆炸的方法实施的针对特定个人或者公私财产的犯罪区分的关键是爆炸行为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爆炸行为虽然主观上指向的是特定的个人或者公私财物,但是爆炸发生在公共场合,实际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的,则仍然应当按爆炸罪论处。本题中甲虽针对邻居刘某实施犯罪,但将爆炸物投掷到刘某家,实际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爆炸罪。同时由于工具不能犯的未遂,所以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
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4000元将弃婴卖出。甲的行为构成()。
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在乘坐飞机的过程中将一装有锯末的黑色包装袋密封后放置在飞机坐席下的隐蔽处,下飞机后对其好友乙说,某航班有炸弹,今天可能有好戏看。乙熟悉甲的胆量和脾气,知道其不可能放置真正的炸弹,但为了制造真实景象,对甲的描述作加工处理后告诉其好友丙、丁,丙、丁二人深信不
甲看见一女子乙在大街人才招聘信息栏处看信息,遂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骗至自己的住处准备卖给他人为妻。乙发现骗局后要求离开,甲与丙合力对乙施以暴力致其重伤后将其捆绑。甲外出联系买主,在此期间丙趁机将乙强奸。甲遇人贩子丁,双方商定以2万元的价钱成交,丁随后又以3万
甲是某省工商局会计,因为其母生病急需用钱,遂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人民币2000元。半年后,被单位查出。对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公司为乙公司运输一批羊,途中有三只羊逃跑,被丙、丁拾得。丙将其中两只羊赶回家,丁带着剩下的一只羊在路边等候失主。戊驾车经过此地,因车速过快将羊撞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哪些是有名合同
情绪是以_______为中介的反映形式()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文件中的监理大纲是( )时编制的。
试对下列有关某机械加工厂的工资问题做出分析。小李调到了切割车间,由于在工作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因此小李的工资比原来的岗位高了,这种工资差别属于()。
某公司决定将部分资金进行投资,拟在基金、黄金、期货、字画、股票5种投资品种中进行选择。要求如下:(1)基金、黄金至多购买一种;(2)基金、期货、字画至少购买两种;(3)黄金、股票、期货至少购买一种。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下列______项。
下列心理现象只有儿童具有而成人没有的是
Strategyandcultureareamongtheprimaryleversattopleaders’disposalintheirnever-endingquesttomaintainorganizationa
UDP协议提供了面向非连接的、______的传输服务。
"Cold-blooded"meansthatthecoretemperatureremainsclosetothe______temperature"asitrisesandfalls."
ItiscommonlybelievedintheUnitedStatesthatschooliswherepeoplegotogetaneducation.Nevertheless,ithasbeensai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