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由渠县三汇镇开往渠县县城的客车(核载24人,实载27人)行至李馥乡境内平桥处,与一辆满载河沙和鹅卵石的货车相撞,导致客车侧翻至河沟内,并被侧翻货车装载的河沙和鹅卵石掩埋。截至19点20分,现场

admin2022-08-04  29

问题 2013年9月15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由渠县三汇镇开往渠县县城的客车(核载24人,实载27人)行至李馥乡境内平桥处,与一辆满载河沙和鹅卵石的货车相撞,导致客车侧翻至河沟内,并被侧翻货车装载的河沙和鹅卵石掩埋。截至19点20分,现场紧急救援出25人(其中客车24人、货车1人)。
截至12月3日,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69万元。
为查清事故原因,省政府依法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任组长,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和达州市政府组成的渠县“9·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当事人、查阅资料、专家分析鉴定,查明了事故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明确了整改措施。
调查确认,造成这起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孙某在无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非法改装、严重超载的货车上路行驶,在长下坡时车辆制动效能降低,转弯时处置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向右侧翻,将右侧正常行驶的客车撞翻坠至5.4m高的桥下,货车所栽石膏倾泻于桥下,将客车中后部掩埋。事故客车超员3人,是事故伤亡后果加重的原因。同时,相关企业还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经营、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相关部门存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路政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此事故,提出合理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选项

答案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1)达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明确细化责任分工方案,确保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落到实处。 (2)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车辆安全检测、登记上户、年检年审工作,非法拼装、改装和加装的车辆一律不得上户、一律不得年审、一律现场整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超载车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罚款、记分、扣车、卸我等行政处罚措施。 (3)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超限运输的打击力度,对超限车辆采取吊销营运证、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交通运营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货运企业小、散、弱的状况,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路子,切实改变部分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车辆和驾驶人失管失控的现状;要进一步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严禁超经营许可范围作业、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加装机动车和只收费不维护、虚开和倒卖维修合格证等违法行为;要督促客运企业强化驾驶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严处超员超速、行驶途中接打移动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4)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商、经信、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路面执法,加强源头监管,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制度及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操作层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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