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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11题)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11题)
admin
2021-11-02
51
问题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11题)
选项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答案
D
解析
首先,选项A考查了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可知,本题中,甲与乙之间达成的课外辅导协议,并非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因此并不属于格式条款。而且也不具备法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事由。据此,选项A错误。
其次,选项B考查显失公平。所谓显失公平,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民法通则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题中,乙教育机构并没有利用自己优势也没有利用甲的无经验订立合同,双方的课外辅导协议的约定内容没有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因此不应被认定为显失公平的合同。据此,选项B错误。
再次,选项C考查的是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甲、乙订立课外辅导协议以后客观情况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应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据此,选项C错误。
最后,选项D考查了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可知,选项D中,虽然根据教育规律,乙的高考分数是否能够达到二本线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非乙培训机构一方因素,协议约定的内容违反教育规律。但是从协议效力来看,由于订约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课外辅导协议的内容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又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当认定为有效。据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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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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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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