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08年司考.卷三.多53)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08年司考.卷三.多53)
admin
2016-06-13
32
问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08年司考.卷三.多53)
选项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
答案
A,B,C
解析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B、C项中丙、丁、戊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因此,构成保证,应选;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因此D项错误,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o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肖(男)与柳玉(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柳玉多次与王肖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1999年3月柳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王肖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涉外送达的规定,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张某驾车不慎将王老太太的一只已经相伴5年的宠物狗撞死,王老太太十分伤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原告王大流与被告王二六乃兄弟关系,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王二六因摔成重伤住院,不能参加该案的审理。对此,法院内部有几种不同意见,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因为合同纠纷涉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对合同原件之真实性保持怀疑,遂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和选择聘请了一家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合同书进行了鉴定,结果认为其是伪造。被告乙公司对此结果不服。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0,单)
随机试题
人生的自我价值
小儿腹泻致代谢性酸中毒的最主要原因是
某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拟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商,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A、B、C、D、E、F6家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这6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出现以下情况:A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主要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有关法律法规等。B投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霍桑试验中,职工的“士气”主要取决于()。
新石器时代是指使用磨制石器的时代。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自强不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16-120题。与1995相比,2006年各省、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位次有变动的有()。
编制好的程序,首先要确保它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还应强调良好的编程风格。在书写功能性注解时应考虑()。
Aperson’shomeisasmuchareflectionofhispersonalityastheclotheshewears.Thefoodheeatsandthefriendswithwh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