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沈某将他自己的汽车借给王某使用,王某驾驶该车将一骑三轮车的人撞伤后开车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找到沈某说明真相后,逃回老家躲藏。公安机关确定肇事车辆系沈某所有,遂传唤沈某了解案情,沈某未向警方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事实真相,声称汽车从未借给他人使用
沈某将他自己的汽车借给王某使用,王某驾驶该车将一骑三轮车的人撞伤后开车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找到沈某说明真相后,逃回老家躲藏。公安机关确定肇事车辆系沈某所有,遂传唤沈某了解案情,沈某未向警方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事实真相,声称汽车从未借给他人使用
admin
2014-05-11
39
问题
沈某将他自己的汽车借给王某使用,王某驾驶该车将一骑三轮车的人撞伤后开车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找到沈某说明真相后,逃回老家躲藏。公安机关确定肇事车辆系沈某所有,遂传唤沈某了解案情,沈某未向警方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事实真相,声称汽车从未借给他人使用,是自己驾驶不慎撞到路边围栏而受到损坏的。
问:沈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沈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本案中,沈某在主观上明知王某交通肇事行为可能涉嫌犯罪,仍然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意图使王某逃避刑事追究,具有包庇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沈某在公安机关传唤时,没有提供案件的真实情况,反而为包庇王某作伪证。因而,沈某的行为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按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l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关于法律渊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下列有关唐代御史台的表述,正确的是()。
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选项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某公司于:1997年1月8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2月18日正式营业,2002年3月1日被撤销,关于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需要报请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能实施或生效的是()。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抵罪的制度,该制度正式规定于()
2014年9月,某基金公司总经理李某涉嫌内幕交易罪,Y省S市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提起公诉,s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犯内幕交易罪,涉案金额11.2亿元,非法所得1832万元,情节严重:
2003年5月18日,张某和其叔叔张某某驾驶货车去上海送货,途经安徽省某检查站时,遇要求搭车的同县女青年王某。张某某同意将王某捎带到杭州。次日凌晨到杭州汽车西站附近时,王某借用张某某的手机打电话给朋友周某要求其前来接人,周某没有来。后王某被人强奸致死,并被
随机试题
A.扶正B.祛邪C.扶正兼祛邪D.先祛邪后扶正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治疗原则是
简述平衡膳食的组成。
配制注射剂的环境区域划分哪一条是正确的
痰镜检查到色素细胞最常见于
A、卵黄囊B、胆囊C、淋巴管D、肝脾E、骨髓胚胎第4个月时主要造血器官是
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则下列关于复议机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施工成本目标控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行李员工作不细致,导致两个团队的行李搞混,致使旅游者拿不到行李,这类事故属于()。
教育心理学上,将教师期望的自我应验的预言效应称为___________。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