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第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第
admin
2014-11-19
29
问题
《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第48题)
选项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中请复议的期限应为六十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三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据此,60日是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最短时间,如果特别法规定的复议申请时间比60日更长,则适用特别法,但反之特别法规定的复议申请时间比60日还要短,仍旧要适用《行政复议法》。本案中,《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这一时间比《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时间更短,因此企业申请复议,申请期限应为60日,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0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与《行政复议法》不同,只要特别法对起诉时间有特别规定的,就应适用特别法。在本案中,《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因此企业如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的期限为15日,选项B错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本案中,环保局并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均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环保局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l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马某,系归国华侨,在上海投资办工厂,但在要求工人劳动时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经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马某符合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条件,决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
约翰(美国人,无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于1999年乘坐我国民航飞机去瑞士旅游,在瑞士上空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了一德国人的名贵手表,试问,我国对该案件有无管辖权?
一艘悬挂我国国旗的客轮停泊在韩国某港口时,轮船上的德国乘客甲某遭到在岸上的韩国公民乙某的枪击身亡。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关于未遂犯,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孙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下列正确说法是:()
被告人甲涉嫌故意伤害,其对检察院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一审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工E确的?()
随机试题
我国信托机构的委托业务包括()。
情况紧急下,行政机关可以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腹膜返折以上直肠癌早期淋巴转移的主要途径是()
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空间构想的主要内容为()。
关于设备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组织协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基坑工程监控量测报警值应以监控量测项目的()两个值控制。
什么是社会传播的总过程理论?
AstudyofhowolderteenagersusesocialmediahasfoundthatFacebookis"notjustontheslide,itisbasicallydeadandburi
下述函数统计一个字符串中的单词个数,单词是指处在空格之间的字符序列,请填空。intword(char*s){intnum=0,flag=0;while(*s){if(【】==’’)flag=0;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