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甲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甲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

admin2014-03-02  39

问题 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甲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甲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已知:2011年11月,甲公司还赠与B企业价值50万元的设备一套; 2012年2月,甲公司放弃了丙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2012年8月,甲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设备给丁公司;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偿还了A公司债务20万元。
甲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可以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的行为有(    )。

选项 A、2012年2月,甲公司放弃丙公司的50万元货款债权的行为
B、2012年8月,甲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设备给丁公司的行为
C、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偿还A公司债务20万元的行为
D、2011年11月,甲公司赠与B企业价值50万元设备一套的行为
E、以上所有行为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可以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选项D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因此该行为有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选项C的行为发生在2013年1月10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其向A公司偿还债务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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