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56题,多选)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56题,多选)
admin
2020-01-15
26
问题
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56题,多选)
选项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故A项错误。根据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故B项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第(1)项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故C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f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2014年3月购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当年的车辆损失险,6月1日张某驾车出去旅游时和李某驾驶的红旗轿车相撞,奥迪车完全报废,经调查李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合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后丁戊庚加入公司为股东。请回答以下问题。若丁想将自己在公司里的出资转让,股东戊表示无所谓,并不反对。股东甲庚坚决反对,但是拒绝购买。股东乙丙表示愿意购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留置送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有关汇票追索权的行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以国际影星梁某的名字注册了折扇的商标,而后甲公司授权乙公司使用该商标并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乙公司需每年付甲公司2万元,期限10年。后梁某知道此事后,欲就此事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就此,下列梁某的哪些申请应当得到支持?
张某向严某借6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两年。现有事实如下:(1)白某、丁某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若张某不能如期还款,白某、丁某承担保证责任。(2)吴某对该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500万元),未约定担保。(
王某被鉴定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某日王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园散步.迎面来个醉汉张某与王某相撞,张某反射性张口大喊大骂,王某受惊吓刺激后发狂失控,咬住张某不放,王母见状竭力但阻拦无效,王某将张某的鼻子咬下一块肉。张某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位于某市A区的中兴公司与位于B区的亚兴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亚兴公司承建中兴公司位于C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中兴公司与亚兴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肺功能检查参数对诊断阻塞性肺气肿最有价值
提示急性胰腺炎为重症且预后不良的标志是
以解毒消痈、化痰散结、活血祛瘀为主要功用的方剂是
中药挥发油中萜类化合物的结构类型()。
A.30minB.20minC.15minD.60minE.5min
人民法院针对违反法庭秩序人员做出的罚款和拘留,需经()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以上括号中,分别应填入什么内容?
喷射混凝土支护是锚喷衬砌支护的重要形式,喷射混凝土质量检测对保证隧道衬砌安全至关重要。请回答以下问题。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检查试件的制作方法包括()。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计档案的表述,符合规定的有()。
一个学者要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破,一定要热爱研究,并且耐得住寂寞。有些学者虽然耐得住寂寞,但内心并不热爱研究,因此,不是所有的学者都能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破。 下列选项的逻辑结构与上文逻辑结构最类似的是()。
Unlesswespendmoneytospotandpreventasteroids(小行星)now,onemightcrashintoEarthanddestroylifeasweknowit,sayso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