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先予执行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下列有关先予执行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dmin
2009-03-12
26
问题
下列有关先予执行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即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B、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C、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D、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裁定先予执行的条件中还要求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因此选项A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d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医疗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是
患者王某,女,26岁,未婚,体检中发现左侧乳房有肿块来院治疗。医生检查后拟进行手术治疗,但患者担心手术后会影响生活质量,经医生解释和说明,并让患者和家属考虑。患者最后消除了心理负担并要求保密。在征得患者和家属同意下,决定进行手术,手术顺利,患者满意,体现了
有关肿瘤的形态结构描述哪项错误
颅内压增高病人,病情有加剧表现,处理的关键措施是
我国规定的围生期为
患儿,男性,12岁。肺动脉瓣区听到3/6级收缩期杂音,同时听到不受呼吸影响的明显第二心音分裂。该患者可能的诊断是
某学生,在2008年10月献血200ml,同年的12月王某到献血站要求再次捐献,被医生拒绝。这是因为献血者两次采血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某酒店因对区卫生局食品卫生处罚不服,申请市卫生局复议后又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卫生行政诉讼,最后人民法院判决卫生执法机关有用法不当应当赔偿损失,请问赔偿义务机关是
对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有权审理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6年4月签订买卖20台电脑的合同,约定8月甲公司发货,乙公司受到电脑后15日内付款。7月底,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有破产的可能,此时甲公司享有的权利是()。
随机试题
能显示直径2cm以下肝癌的影像学检查是()。
静脉注射垂体后叶素治疗支气管扩张合并大咯血,对其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错误的是
男,1岁。突然哭闹4小时,阵发性发作,不发作时如正常,发作时面色苍白伴呕吐,为所食牛奶,大便呈果酱样。发作时查体,最可能的腹部体征是
护士为患者准备备用床的目的是
下列哪些立交设计的要求是正确的?()
2012年4月9日,某企业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其中一部分作为对管理人员的福利,另一部分作为企业自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企业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发行公司及其主承销商应在报刊上刊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后,方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RCP位早接触最常见部位为()。
协议是最常用的建立电话线或ISDN拨号连接的协议。
Accordingtothegraphabove,whatwasthepercentincreaseinthemedianpriceofanewautomobilefromAmericanautomakersfr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