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合同工期270天。合同条款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当月一次性支付;(2)工程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的当月起,分两个月平均扣回;(3)工程

admin2016-07-28  30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公路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合同工期270天。合同条款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当月一次性支付;(2)工程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的当月起,分两个月平均扣回;(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4)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月进度款的5%扣留;(5)钢材、水泥、沥青按调值公式法调价,权重系数分别为0.2、0.1、0.1,其中钢材基期价格指数为100。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了如图28320100-1所示的进度计划,并得到监理批准。

    前6个月(即1~6月份)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见表28320100—1。

    6月份钢材的现行价格指数为110,其余材料价格无变化。施工过程中,在第三个月末检查时发现:E工作延误20天,C工作延误10天,F工作按计划进行,G工作提前10天。为满足业主坚持按合同工期完工的要求,在不改变网络计划逻辑关系的条件下,施工单位根据袁28320100—2条件按经济性原则进行计划调整。

    在G工作进行到一半左右,出现了合同中未标明的硬质岩石导致施工闲难。施工单位
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了监理。因处理硬质岩石导致增加费用20万元、G工作
延误20天,对此,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了工期及费用索赔。
    问题:
针对G工作中出现硬质岩石的处理,分别指出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针对G工作中出现硬质岩石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及费用索赔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不合理。 理由:G工作的20天延误并未超出G工作此时的总时差(20天),不影响工期。 (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合理。 理由:G工作进行中出现合同中未标明的硬质岩石,增大了施工难度,属于“不利物质条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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