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admin
2018-08-04
33
问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选项
A、法定权利
B、约定权利
C、延期抗辩权
D、永久抗辩权
答案
A,C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的权利,无须当事人的约定,因此属于法定权利,而非约定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目的是为了延期履行,而不能永久消灭请求权,因此属于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B、D是错误的,只有A、C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W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2011年真题)甲酒后到一洗浴中心进行足浴,发现为其洗脚的女服务员乙很漂亮,于是提出要与乙发生性行为,遭乙拒绝。甲便采取暴力欲强奸乙。乙在反抗中用修脚刀刺死了甲。乙的行为属于
甲系某县民政局干部,负责防汛款的管理分配工作。2004年5月,其友乙(某私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因经营不善,向甲提出能否将甲手中的防汛款30万元暂时借用周转一下,以解燃眉之急。甲要求乙务必在3个月内归还,同时利用职权将30万元防汛款转到乙的公司账户上,双方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试论不安抗辩权制度。
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双方商定房价50万元,乙方先行支付5万元,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表弟”乙。赠与协议经公证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50万元,乙在协议签订后3
(2012年真题)甲带领15周岁的乙,在停车场劫持了宋某,将宋某带到郊外一废弃的厂房内,捆绑在铁架床上。甲指使乙将宋某携带的现金以及手机、名贵金表等价值3万元的财物搜掠一空。同时,甲打电话给宋某的妻子索要20万元赎金,宋某的妻子答应付款。乙受甲指派,在约定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书面约定:乙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双方同时对该合同办理了登记。两年后,乙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不久,甲为了经营事业向银行贷款20
随机试题
通信网的类型按运营方式可划分为公用通信网和()通信网。
心气不足时可见()(2001年第133题)
以下有关治疗苯妥英钠中毒的叙述中,最关键的解救措施是
休克的发生主要由于
下列选项中,()反映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期内各期的利润总额、所得税及各期税后利润的分配情况,用以计算投资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及资本金净利润率等评价指标。
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有()。
A:Well.IseldomhavechancestomeetFrenchpeople.B:_______.YoucouldgotoFrenchcornertopracticemore.
经济学家巴莱多认为,一个组织里有20%的人是最好的,70%的人是中间状态,10%的人是最差的,这是一个动态的曲线,企业管理者应主要抓好20%的骨干力量的管理,再以20%的少数带动80%的多数,这样可以提高企业效率。材料中体现的哲理是()。
A、Peopleneedtobepermittedtomakegooddecisionsinmathsandscience.B、Moreyoungpeopleneedtobeinterestedinscie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