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罪过,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关于罪过,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dmin
2019-08-03
22
问题
关于罪过,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选项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点为犯罪故意、犯罪过失。A选项中玩忽职守罪中的“过失”并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身份,而只要求认识到其危害行为会导致重大损失的结果,但轻信这种结果能够避免或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这种结果。A选项错误。B选项的情况属于行为偏差,又叫作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如甲欲杀张三,朝张三射击却击中张三身旁的李四。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C选项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犯罪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C选项错误。D选项中,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属于过失犯罪,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只能是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V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关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不包括()。
下列选项中,有关物权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赵某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并接受了境外间谍组织的任务,将其掌握的国家秘密提供给该间谍组织,后被查获。赵某的行为构成()。
无过当防卫权针对的犯罪种类包括()。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问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简述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的限制。这种特殊情况是指()。
随机试题
简述客户关系管理的关键技术。
以下关于神经一肌接头处兴奋传递的叙述,错误的是()。
口腔器材灭菌方法中,安全系数最大的是
铸造全冠牙体预备正确的顺序是
[2014专业案例真题上午卷]一座远离发电厂与无穷大系数链接的变电站。变电站位于海拔高度2000米处,变电站设有两台31500kVA(有1.3倍过负荷能力)、110/10kV主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电源3与电源1在110kV工号母线并网运行,110kV、10
(2012)在我国,现代教育技术的起源以()的出现为标志。
设(x)=丨x(1-x)丨,则
=________.
请读程序:#include<stdio.h>main(){inta,b;for(a=1,b=1;a<=100:a++){if(b>=20)break;if(b%3=1
Asoneworkswithcolorinapracticalorexperimentalway,oneisimpressedbytwoapparentlyunrelatedfacts.Colorasseen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