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9年该企业申报的境内所得为4 000万元。境外所得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该国税法计算的经营所得为180万元,该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分公司享受了该国减半征收所

admin2021-09-29  33

问题 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9年该企业申报的境内所得为4 000万元。境外所得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该国税法计算的经营所得为180万元,该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分公司享受了该国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500万元,销售成本300万元。(本题不考虑分公司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 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 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9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分公司经营所得的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选项 A、18
B、20
C、36
D、40

答案A

解析 来源于分公司经营所得的可抵免税额=180×20%×50%=18(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TY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