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韩某、程某共同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铁路通讯线,破坏了铁路行车调度通讯话路,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经查,韩某系正在服军役的非现役军人,程某系随军家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韩某、程某共同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铁路通讯线,破坏了铁路行车调度通讯话路,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经查,韩某系正在服军役的非现役军人,程某系随军家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09-03-15
29
问题
韩某、程某共同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铁路通讯线,破坏了铁路行车调度通讯话路,危害铁路行车安全。经查,韩某系正在服军役的非现役军人,程某系随军家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对韩某和程某涉嫌的犯罪应由铁路运输人民法院管辖
B、对韩某和程某涉嫌的犯罪应由军事人民法院管辖
C、应当对韩某和程某实行分案管辖
D、韩某、程某系共同犯罪,应对韩某、程某实行合并管辖
答案
4
解析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是军事人民法院和铁路运输人民法院。
根据《刑诉解释》第20、21条的规定,军事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有:违反军人职责罪案件及现役军人、在军队编制内服务的无军职人员、普通公民危害与破坏国防军事的犯罪案件。对军队与地方互涉案件,原则上实行分别管辖的制度,即现役军人(含在编职工)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但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人民法院管辖:(1)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2)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3)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须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铁路运输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铁路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主要是危害和破坏铁路运输和生产、严重破坏火车和交通设施、在火车上实施的犯罪、违反铁路运输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铁路运输人民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因管辖不明而发生争议的,一般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Q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提交证据到人民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鑫鑫养殖基地与新兴食品加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交由A市仲裁委员会解决。后争议发生,仲裁裁决作出后,鑫鑫养殖基地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
在同一诉讼程序中,甲对乙提起两个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从乙处购得一台机器,使用不久即损坏,甲认为机器的某部件有问题,遂起诉要求乙赔偿损失。乙则称,该部件的工艺没有问题,如果该部件有质量问题,也是由于丙提供的钢材质量存在问题。则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
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
以下表述中,哪些可以采取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传、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强制措施:()
随机试题
废热锅炉发生逆循环时对生产没有影响。
男性,62岁。右下肺鳞癌已顺利经过手术,淋巴结无转移。患者及其家属极为关心其预后。下列哪条不是判定预后的主要因素
女性,38岁,肛门口不适伴有分泌物半年余。平日常有低热,3年前患肺结核,经抗结核治疗好转。近l周来肛周疼痛加剧不能平坐而来就诊。体格检查:体温38.8℃,肛门口有明显红、肿、压痛、肿块,穿刺有脓液。如为结核性肛瘘,下一步处理应该是
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天。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天。通过相互协调,编制了如图4-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境内某家电生产企业2017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100万元,来源于境外A国税前所得20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40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万元。
A.onB.propertyC.runPhrases:A.allotherformsoftobacco【T7】______schoolgroundsB.ifthey’reonschool【T8】______C.sm
在过程定义中有语句:PrivateSubGetData(ByValdataAsInteger)其中"ByVal"的含义是( )。
【B1】【B7】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