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美国某电子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大幅度削减其出口到中国的电子产品价格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该产品的进口经营是由一中国代理商负责的,中国生产同类电子产品的某公司申请我国商务部进行调查,认为构成倾销。商务部调查发现,该美国公司有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历史,并初步裁
美国某电子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大幅度削减其出口到中国的电子产品价格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该产品的进口经营是由一中国代理商负责的,中国生产同类电子产品的某公司申请我国商务部进行调查,认为构成倾销。商务部调查发现,该美国公司有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历史,并初步裁
admin
2009-01-19
44
问题
美国某电子公司在中国市场上大幅度削减其出口到中国的电子产品价格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该产品的进口经营是由一中国代理商负责的,中国生产同类电子产品的某公司申请我国商务部进行调查,认为构成倾销。商务部调查发现,该美国公司有对我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历史,并初步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美国公司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后商务部终局裁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据此,对商务部可以采取的措施,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哪些一项?
选项
A、商务部在终裁确定倾销成立后,可以对该美国公司征收反倾销税
B、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税通常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
C、本案中,如果商务部认为倾销进口产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并且可能会严重破坏即将实施的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的,可以对立案调查后、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之日前半年内美国公司出口到中国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D、商务部作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并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答案
1,4,8
解析
《反倾销条例》第40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也就是说,这里的纳税主体应该是中国代理商。所以选项A中对该美国公司征收反倾销税的说法是错误的。《反倾销条例》第39条规定,反倾销税适用于终裁决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选项B正确。但是对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又有例外,这就是追溯征收制度。选项C是关于这一回溯征收制度的,题目中给出了倾销历史的条件,选项中又加上了后一条件,应当可以适用这一制度,但是选项C的说法“半年内”是错误的,应当为90天,参见该条例第44条。所以选项C不正确。至于选项D,《反倾销条例》第38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反倾销税的决定并不是由商务部作出的,而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P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诉吴某侵权一案经一审判决以后,吴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后来省高院经由审判监督程序将本案提审,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根本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则省高院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甲企业是家具生产企业,其于2002年向当地商标局申请注册了“MALO”商标。2005年甲企业获得一外商的投资,经洽谈将转变企业发展方向,要将用于家具的“MALO”注册商标进行转让。乙企业也是当地一家具生产厂家,在“MALO”家具得到消费者好评后,一直在其生
1995年10月2日张某向刘某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由张某于1995年10月5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刘某。同年11月8日母牛产小牛一只。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居住在美国纽约的华侨张扬与中国公民李雯系夫妻。李雯居住在国内。张扬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国内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雯离婚。此案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下列哪些投保行为有效?()
除商标权人甲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注册商标的情形是:
张某在供暖公司提供的供暖协议上签字接受供暖,供暖协议中约定日最少供暖时间18个小时,供暖时间中应包括日气温最低的4个小时,某日下午突然大风降温,14点到16点之间气温达到当日最低温度,供暖公司在此期间没有供暖,张某的女儿被冻感冒,张某要求供暖公司承担违约责
张三是汇票的出票人,李四、王五、赵六为依次背书人,冯七从赵六处取得该汇票,为持票人。李四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王五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冯七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一项既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又违反了其中关于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随机试题
可以作为致畸试验阳性对照物的是
虎杖的功效是()
患者王先生,长期卧床自理困难,最近护理时发现骶尾皮肤发红,除去压力无法恢复原来肤色,据他的情况,你的处理方法最好是
关于司法职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卷一—50,单)
下列关于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建造某固定资产于2007年12月1日按面值发行3年期一次还本付息公司债券,债券面值为10000万元(不考虑债券发行费用),票面年利率为3%。该固定资产建造采用出包方式。2008年甲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与该固定资产建造有关的事项如下:1月1日
在一般情况下,各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由大到小依次为()。
Thatyoungmanhasmadesomuchnoisethathe______nothavebeenallowedattendtheconcert.
Toacquirethemethodofscientificinvestigation,one______.Inductiveanddeductivemethodsusedindailylifeandinscienc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shortessayentitledOnOutdoorExerciseinModernLifefollowingtheoutl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