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欠甲材料供应商100万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了筹措资金又将工程抵押给银行,工程于2008年12月1日竣工后,承包商经多次催促,发包人始终无法支付结算价款,于是双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最先受偿的应是( )。

admin2013-09-03  33

问题 某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欠甲材料供应商100万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了筹措资金又将工程抵押给银行,工程于2008年12月1日竣工后,承包商经多次催促,发包人始终无法支付结算价款,于是双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最先受偿的应是(     )。

选项 A、甲材料供应商
B、银行
C、承包商
D、先到先得,没有先后顺序

答案C

解析 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和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司法解释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题中欠甲材料供应商的100万元属于其他债权,银行的债权属于抵押权,因此承包商的债权应该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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