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以下关于认识错误和盗窃罪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以下关于认识错误和盗窃罪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09-04-23
28
问题
以下关于认识错误和盗窃罪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甲误将张三占有的价值2万元的财物作为遗忘物加以占有,拒不返还的,只能构成侵占罪,不能成立盗窃罪
B、乙误将金项链当做手表加以盗窃,应成立盗窃罪既遂
C、丙试图盗窃国有档案,但只取得普通财物的,也应成立盗窃罪既遂
D、丁误将假币当做真币加以盗窃,应成立盗窃罪
答案
4
解析
A误将他人的财物作为遗忘物加以占有的,构成侵占。B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内的错误,原则上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和既遂。C成立窃取国有档案罪未遂。不同构成要件之间的错误,原则上在主客观相一致的基础上,成立轻罪,C项错误。D项一般认为是盗窃罪的未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N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潜水艇在通过他国领海时,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无害通过原则?()
甲国人秦某在甲国因犯抢劫罪,逃至乙国。秦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明清“大三法司会审”是由哪几个机关共同审理重大案件?()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将争端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对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甲国警察李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李某。李某因拒捕被击毙。但李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程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国向乙国派任王某为领事,李某为办公室助理员。此二人与早已在领事馆中工作的司机汪某在工作期间在乙国享有哪些相同的权利?()
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要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324名正式代表,有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
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有关审判执行程序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下列连接点中属于主观连结点的是:
随机试题
眩晕日久不愈,精神萎靡,腰酸膝软,少寐多梦,健忘,两目干涩,视力减退;或遗精、滑泄,耳鸣。齿摇;或颧红咽干,五心烦热,舌红少苔,脉细数。治疗应以下列何方为主
强、平衡、不灵活的神经类型对应的气质类型是多血质。
根据《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最常见的口腔癌是()。
某外商投资企业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外币业务,期初即期汇率为1美元=6.5元人民币。本期收到外商作为投资而投入的设备一台,价值为45万美元,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25元人民币,另发生运杂费4.5万元人民币,进口关税11.25万元人民币,安
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有()。
给定资料1.每年一进入4月,很多人就开始期待新的全民阅读调查数据。近几年,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前夕公布的这组数据,总能挑动国人的神经。2017年4月18日,第十四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成果在北京发布。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成年国民各
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的要求是()。
在修改列表框内容时,RemoveItem方法的作用是【】。
Thenewborncanseethedifferencebetweenvariousshapesandpatternsfrombirth.Hepreferspatternstodullorbrightsolid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