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4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4题)
admin
2018-03-30
37
问题
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4题)
选项
A、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
B
解析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10条规定,候选人在大会及在安全理事会得绝对多数票者应认为当选。安全理事会之投票.或为法官之选举或为第十二条所称联席会议人员之指派,应不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之区别。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于国际法官的选举没有一票否决权。A选项说法错误。
国际法院即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也是当今最普遍、最重要的国际司法机构,是以法律方法解决国家间争端的主要机构。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B选项说法正确。
国际法院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60条规定,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N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法律部门的表述,有哪些是不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法律部门的划分()。
关于法律体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选项,不被看做“法”?()
苏某和熊某毗邻而居。熊某在其居住楼顶为50只鸽子搭建了一座鸽舍。苏某以养鸽行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为由,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熊某拆除鸽棚,赔礼道歉。法院判定原告诉求不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司考.2012.1.15)
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3.1.9)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司考.2011.1.52)
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所做的分类。
1983年3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标法》生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
随机试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共同监理的资料的是()。
由用户根据使用要求组织的文件称为________文件。
A.颊黏膜B.舌下阜C,舌下襞D.舌根E.舌盲孔舌下腺小管开口于【】
采用背俞穴治疗皮肤痒疹,应首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负责实施。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若出资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下列不符合条件的是()。
下列可能增加家庭净资产的情况有()。
若函数f(x)=在x=1处连续且可导,那么a=________,b=________。
[*]
Duringthetraditionalweddingceremony,the(1)_____couplepromiseeachotherlifelongdevotion.Yet,aboutoneoutoffourA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