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可否以口头的方式签订?为什么? 甲公司紧临原办事机构新建的三间平房是否属于抵押的财产?为什么?

admin2014-05-27  36

问题 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可否以口头的方式签订?为什么?  
甲公司紧临原办事机构新建的三间平房是否属于抵押的财产?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不属于。房屋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依照《物权法》第200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换言之,房地产抵押权的范围应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后来新增的房屋不在该抵押权效力范围之内。但在拍卖抵押房地产时,可以随之拍卖新增房屋,但新增房屋拍卖价款仍不在抵押权效力范围之内,抵押权人无权对之优先受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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