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为其装修写字楼的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装修款项60万元。在诉讼中,陈某提出,在装修公司完成写字楼装修过程中,自己为装修公司提供了价值30万元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才按时完成装修任务,要求装修公司支付该

admin2014-10-16  23

问题 陈某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为其装修写字楼的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装修款项60万元。在诉讼中,陈某提出,在装修公司完成写字楼装修过程中,自己为装修公司提供了价值30万元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才按时完成装修任务,要求装修公司支付该30万元装修材料款。关于陈某的主张,哪些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陈某的主张属于反诉,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陈某的主张属于独立之诉,法院应告知另行起诉
C、陈某的主张属于反驳
D、陈某的主张不属于反诉,因为与本诉无牵连关系

答案B,C,D

解析 在本题中,装修公司基于与陈某之间的包工包料的装修合同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装修款60万元,诉讼中,陈某提出自已为装修公司提供了价值30万元的装修材料,要求装修公司支付该材料款,已构成反诉,法院应合并审理,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C与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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