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为1995年从德国引进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是20万马克。2000年10月进行评估时德国厂家已不再生产这种待估设备了,其替代产品的FOB报价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00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

admin2009-02-13  46

问题 被评估设备为1995年从德国引进设备,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是20万马克。2000年10月进行评估时德国厂家已不再生产这种待估设备了,其替代产品的FOB报价为35万马克,而国内其他企业2000年6月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为30万马克。按照通常情况,设备的实际成交价应为报价的90%,境外运杂费约占FOB价格的5%,保险费约占FOB价格的 0.5%。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以及与之交易的企业均属于进口关税、增值税免税单位,银行手续费按CIF价格的0.8%计算,国内运杂费按CIF价格加银行手续费之和的3%计算,安装调试费含在设备价格之中不另行计算。被评估设备尚可使用5年,年运营成本比其替代设备超支2万元人民币,被评估设备所在企业的正常投资报酬率为10%。评估时马克与美元的汇率为1.5马克:1美元,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为8元人民币:1美元,2000年6月至10月进口设备价格没有变化。
   要求:
   1.计算被评估设备的更新重置CIF价格。
   2.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重置成本。
   3.计算被评估进口设备的评估值。

选项

答案1.被评估设备的CIF价格取同年其他企业从德国进口同种设备的CIF价格最为合理,即被评估设备的CIF价格为30万马克或20万美元。 2.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的CIF价格+银行手续费)×(1+国内运杂费率)。 银行手续费=(20×8×0.8%)万元=1.28万元 国内运杂费=[(160+1.28)×3%]万元=4.84万元 进口设备重置成本=(160+1.28+4.84)万元=166.12万元 3.(1)设备的成新率=5÷(5+5)×100%=50%。 (2)设备的功能性贬值=20000×(1-33%)(P/A,10%,5)=(13400×3.7908)万元= 5.0797万元。 (3)进口设备的评估值=(166×50%-5.0797)万元=78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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