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在按份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共有人没有约定,共有人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方能实行的是( )。
在按份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共有人没有约定,共有人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方能实行的是( )。
admin
2020-12-30
12
问题
在按份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共有人没有约定,共有人实施的下列行为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方能实行的是( )。
选项
A、某共有关系的共有人甲将共有物予以抛弃
B、某共有关系的共有人乙对共有的房屋设定抵押
C、某共有关系的共有人丙将共有的房屋出租
D、某共有关系的共有人丁对共有房屋的房门换上新锁
答案
A,B,C
解析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不选D项。解答本题要注意两点:(1)区分重大修缮行为和简易修缮行为。(2)区分共有人的处分权和管理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L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2000年3月1日,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
(2013年单选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
(2012年单选3)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
(2011年真题)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
简述我国《物权法》关于抵押权顺位的规定。
简述留置权人的权利。
某晚报新闻记者甲在报道一起扫黄案件时,误将围观女青年乙认作妓女,并配发了相应照片。该消息在晚报上发表后给乙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压力,乙的未婚夫离她而去,乙精神恍惚。对此,下列有关表述正确的是()
诉讼时效因法定事由而中止,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
随机试题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体现了()与个体身心发展的关系。
对于腮腺区肿物不宜进行的检查是
某企业2013年8月1日赊销一批商品,售价为120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客户于2013年8月15日付清货款,该企业收款金额为()元。
下列选项中,关于固定资产处置表述正确的有()。
和阳光共舞,与快乐相伴。登山运动能愉悦身心,是深受大家喜爱的户外运动。下列关于登山运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晋升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级以上职务的,需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电视会议新闻
软件测试的实施步骤是()
向办公室成员小张和小郝分别发E-mail,具体内容为“定十本周周末在沸腾鱼乡聚餐,可携另一半出席”,主题填写“聚会”。这两位的电子邮件地址分别为:zhang@yahoo.com.cn和hao@163.net。【注意】“格式”菜单中的“编
CITYARCHIVESAnineteenth-centurydocumentsBmapsCpersonalpapersDphotographsEbooksaboutthecityFnewspapersG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