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dmin2018-05-30  35

问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选项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召集股东会会议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答案B,D

解析 选项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而非“投资计划”)。选项C,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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