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

admin2013-09-03  34

问题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年试卷三第1题)

选项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可见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变更协议的前提是:协议是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选项A中认为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可以让法院变更协议的内容本身就是矛盾的,不当选。
    本案中的协议是购房人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而且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保险金的支付要求,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因此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的内容。显失公平的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的原则。因此选项C中法院因显失公平而撤销协议的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的要求,当选。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由此可知B项错误。选项D中认为“《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是错误的。因为如果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就应该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不是撤销合同。本案中法院是应该撤销房产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协议,但不是因为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而是因为协议内容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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