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县公安局以马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马某的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5年,马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县人民法院重审后改判马某无罪。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市中
某县公安局以马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马某的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5年,马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县人民法院重审后改判马某无罪。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市中
admin
2014-07-03
37
问题
某县公安局以马某涉嫌诈骗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马某的逮捕后对其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5年,马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县人民法院重审后改判马某无罪。县人民检察院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马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应以谁为赔偿义务机关?
选项
A、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答案
B
解析
本案中,原一审判决并未生效执行,案件经上诉,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重审判决无罪,被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所以,案件虽经历诸多程序,但无罪判决是经一审重审作出的(因是按一审程序进行,所以效力视为一审),因此其不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的“再审改判无罪”或“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应以该条规定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情形处理,由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即本案中的县公安局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即本案中的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的实质在于:重审后的再次二审没有改判,作出改判的是一审法院的重审;一审判决由于上诉没有生效,生效判决为重审后作出的无罪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B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合同纠纷案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终结,二审时合议庭审判长由该院院长担任当事人以二审合议庭某审判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为由,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以下关于省高院的处理方法中,不适当的有:()
依《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哪些?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原理和有关规定,逮捕应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法定证据条件。这一法定证据条件的完整、准确含义是指什么?
张某在某商场促销期间购买了一台手机,商场明示活动期间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只换不退。使用几天后,手机出现故障,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张某要求商场退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二—65,多)
随机试题
若小腹坠胀,痛连肛门,可加用若小腹痛加剧伴面色苍白,汗出,脉弦,治疗宜选
I度烧伤深Ⅱ度烧伤
能增加肾血流量,明显舒张肾血管的药物是()
8岁男童因发热,咽痛来就诊,临床诊断为急性化脓性扁桃腺炎,需做细菌学检查。应接种于
A.7~8个月B.10~12个月C.12~18个月D.20~24个月E.24~30个月
摩擦型桩基可不对桩基进行沉降验算。()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的有()。
股份有限公司赊销商品100万元,收取价款时给予客户现金折扣2%(不考虑相关税金及附加)。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业务在确认收入和收取价款时应作的会计分录有()。
关于校对工作和编辑工作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Readthememosbelow.•Completetheclaimformontheoppositepage.•Writeawordorphrase(inCAPITALLETFERS)oranum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