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2015年卷二61题)

admin2019-11-02  24

问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2015年卷二61题)

选项 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
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
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
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A项,根据《刑法》第151条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出口贵重金属的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但是进口则不构成此罪,如果偷逃关税数额较大,可以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A项正确。
    B项,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的,成立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故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152条的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的,成立走私淫秽物品罪。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的规定,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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