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5箱,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14625元,另收取包装费1170元、包装物押金351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当月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2个月前销售高

admin2017-11-29  97

问题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5箱,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金额14625元,另收取包装费1170元、包装物押金351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当月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2个月前销售高档化妆品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2340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元。

选项 A、2765
B、2325
C、4950
D、5550

答案B

解析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在收取时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一年以上(含1年)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4625+1170+2340)/(1+17%)×15%=2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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